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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快讯

小规模1%税率到期时间为:2020年12月31日

2020-05-18     点击:3159次

 

 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

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
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1231日。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《财政部

特此公告。

 

税务总局 财政部

2020430

 

 

 

 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

2020-02-28 17:11:00

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,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202031日至531日,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除湖北省外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特此公告。

税务总局 财政部

2020228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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