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税务资料
税务资料

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

2014-05-08     点击:2450次

 

 

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
 
 
3001  实收资本 
一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
投入的、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。 
小企业(股份有限公司)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“3001 股本”
科目。   
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,作
为资本溢价,在“资本公积”科目核算,不在本科目核算。 
二、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。 
小企业(中外合作经营)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
投资,应在本科目设置“已归还投资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。 
    三、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。 
   (一)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、“其他应收
款”、“固定资产”、“无形资产”等科目,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
份额,贷记本科目,按照其差额,贷记“资本公积”科目。 
(二)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、“资本公
积”、“盈余公积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 
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,借记本科目、“资本公积”等科目,
贷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 
小企业(中外合作经营)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
投资,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,借记本科目(已归还投资),
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;同时,借记“利润分配——利润归还投资”
科目,贷记“盈余公积——利润归还投资”科目。 
四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。

客服中心
    • 在线客服
    • 客服邮箱

      1329356022@qq.com

      (24小时内回复)

    • 咨询热线

      0591-88186346

      商用QQ

      1329356022

    • 售后客服

      (如不在线请稍候再拨)

      0591-88186346

      QQ:1329356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