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出售假发票案
2014-11-04 点击:次
2010年1月,厦门市集美区国税局稽查局经过仔细分析排查,发现厦门某商贸公司存在非法出售假发票的重大嫌疑。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。经查证,自2008年以来,犯罪嫌疑人唐某等人利用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,开设了22个银行账户大肆向外出售伪造的厦门市货物销售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假发票,利用虚设的公司账户收取受票单位的所谓货款,按约定从中抽取0.5%~1.5%的开票费,再按指定的资金流转方式将发票货款返还购票人,营造“票、款、物”一致的假象。该案涉及厦门市679家受票企业,其中建安企业达306家;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,缴获假发票2.3万份,用于作案的印章111枚,涉案金额5.21亿元。2011年7月,经法院审理,依法判处主犯唐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。目前厦门市国税局对300多家涉案企业进行清理查处,共查补税款8000多万元。